说法从来都没错。
“那,你国家的南方在打仗,你要去北边度假?”
“没办法,地缘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处理好和诺佛斯的关系。”
怎么说呢。
诺佛斯这个地方,穷山恶水刁民多,换句话说,入侵诺佛斯对我而言毫无意义,也不会得到王国里新贵们的支持,而且他们的军队战斗力一点都不差。
和诺佛斯这样的城邦关系不好,绝对是百害无一利,他们南边是我的女王堡,西边是我的科霍尔,就像是吐蕃于唐朝,麻烦得很。
要是骚扰起我的边境,我会很头痛。
所以,既然没法揍扁他们,我最好态度和善一点。
迪茜的贵族团每天都在往返,夜里,我坐上了其中一条撑蒿船,第二天一早,太阳未出之时,船队出发。
我在船舱里喝了一点水果拌燕麦粥,吃了俩鸡蛋(就和作者的早点一样健康但是淡出个鸟来),开始给女王堡写信,诺佛斯在和哲科的卡拉萨交战,为防被波及,女王堡必须加强边守。
还有格拉斯的自由团,我得事先通知他等在边境,否则他手下那一大帮牧民,根本说不清楚会游荡到哪里去。
待到太阳升起以后,
“救命!救命!!”
外头突然响起年轻男性的求救声,毫不意外的瓦雷利亚语,大概是在岸上。
正好,我将信件分别装入皮袋,去外头给传令兵,顺道看看是怎么回事。
船上旗子挂的是格林菲尔家族的纹章:绿底白边旗,我所见过最寡淡无味的标志,就和我的早餐一样无趣,很有前世爱尔兰的感觉,绿油油呀绿油油。
来自绿地城的格林菲尔家族大概正是我母亲撒拉的娘家,效忠于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
我用白色的羊毛头巾将大半张脸和头盔包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头盔的精钢小尖顶,看起来就和洛恩河上的佣兵没什么区别。
大概是因为我穿的蛮厚?虽然晨风凉爽,不过却没有半点寒冷之感。
微微翘起下巴,望岸上望去,三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正在挥舞双手,我将皮袋递给身边的卫兵:“两份敕令,红色的递女王堡,褐色的递自由团,加急。”
“是,红王。”
“叫我撒拉·格林菲尔爵士,去,把那三个乞丐接过来。”
“好的,撒拉大人。”
亚里安也出现在甲板上,穿着简单的亚麻短袍,罩了一件开襟的牛皮大衣,睡眼稀松。
“补了一觉?”
“你真是有精神,”他揉着招子,打起了呵欠,“比我强壮多了。”
“你可是大老爷们,真好意思,”我白了他一眼,“正好把政务丢给了提利昂,从这里到诺佛斯,每天早上我都要锻炼,还有马术和剑术,你来当陪练。”
“如果您不嫌弃其实是给我当陪练的话,”他一点都不客气,“这副身体痴迷雕刻太久,虚弱得很。”
还行,至少还承认自己是个弱鸡。
这就是我丈夫?
一艘小艇搁浅到了东岸的河滩,接上了那三个可怜虫,然后返回了我的船上。
“感谢!”当头的人毛发和胡子乱成一团,脏污得要命,不过他发根颜色很浅,可能是银色的,“水,食物,慈悲,慈悲!”
还有脸上的纹身,但是尘土太厚,我看不清他们具体纹了什么,反正挺惨就是了。
水囊很快送了过来,我让人把我那份难吃的早餐也送给了他们,这两男一女狼吞虎咽。
“待会给他们洗澡,”我低声嘱咐,“换一身衣服,找个见过世面的瓦兰提斯人来做,辨清他们的身份。”
纹身是地位的标志,藏不住的。
很快就有人去照办了,我拉着亚里安比(一)试(顿)剑(暴)术(打),学了几手没见过的技巧。
过了一会儿,太阳快升到我的头顶,时间靠近中午时,结果出来了。
“瓦勒罗斯家族,帕比尼努斯家族,大人,还有一个眼带泪纹,是个奴隶伎女。”
好像,瓦兰提斯现任执政官某一个就是瓦勒罗斯家族的,叫啥来着,帕拉奇罗?
提示:浏览器搜索(书名)+(完 本 神 立占)可以快速找到你在本站看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