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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潘托斯(上)

能让所有死人都活过来,即便你再给我跪下也没用!”

“给我一个要求,然后复活泰温大人。”他再一次一口咬死,绝不退缩。

“别让我来选择,泰温的继承人是詹姆·兰尼斯特,他的女儿是王太后,他的次子就在我身边,这几个人一个都没想他复活,你操心什么?!这样吧,”我叉着腰,“你提一个让我无法拒绝的条件,我就答应你,怎么样,嗯?”

“无法拒绝的条件?”他一脸苦恼,“诸神哪那是什么!?您能给个明确的提议吗。”

“我根本不想复活你的泰温大人,你还偏偏来缠着我,要我说,”我无情地道,“现在天气那么糟糕,恐怕你的泰温大人已经腐朽败坏,蛆虫滋生,要是不想让他看起来太糟糕,趁早入土为安才是!”

完了我不想理他,自己上了马车,“斧刃,别让他跟着,安排好警戒,到伊利里欧宅子的大门下车。”

提利昂稍后跟着上来,坐在我对面。

“还挺宽敞,有吉斯人的味道,”他打量着马车的铜饰和内衬。

“还不错,早上的时候恰巧在港口遇到了一个要走人的弥林贵族,他赶着回奴隶湾,就把马车家当全卖了,买了一船的白色琥珀酒。”

我坐得很端庄,“今天在港务那耽搁了好些时候,我填报六千五百人的佣兵团,把这些潘托斯人给吓坏了。”

“一帮可怜虫,”提利昂评论,“我父亲曾经说贸易城邦的人打仗时使的是钱币而不是刀剑。”

“如果能用财富来摆平,何苦耽误性命?”我反问。

“我也这么问过他,他说:‘黄金自有其益处,很多胜利确实自羽毛笔和信鸦中滋生,但是确保一切的基础,却是骏马、钢铁和坚堡’。”

“令人印象深刻。”

提利昂抿嘴摇首,他的视线挪向车厢顶角的黄金鹰身人浮雕,“别再提他了,看看这辆马车,我就想到了自己,记得吗?我曾经说,所有的侏儒,在他们父母看来,与私生子并没有区别,

这里如此宽敞,是因为奴隶主要把脚放在跪着的奴隶大腿上,以免沾染车厢地板上的灰尘,看看外头,车门边的木沿多么宽,这是为了方便奴隶兵站在上面驱赶乞丐和苦奴。”

我把眼光投向车外,凄苦的人群来来往往,脖子上挂着项圈,这座城市里有很多人名为自由民,实际上却并不自由,一如本地的贵人所称,“自由奴仆”。

他们每个人都欠着其主人的债务,劳动收获不足以满足衣食住行,所居之处也是主人的屋檐,所以这种债务还在不断增长,由子女所继承,生生世世,永不到头。

“我,岂不就是一个奴隶?”侏儒自问,“把控不得自己的婚姻,像一只夜莺一样渴求我的父亲给我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玉米粒。”

“等等。”我说,“停车!”有两个戴着项圈的人躲在人群里,贼眉鼠目。

可不就是席恩·葛雷乔伊和他的姐姐阿莎·葛雷乔伊?

这对姐弟正在和一个衣着华丽的潘托斯人怒目对视,这些潘托斯人喜欢给自己的胡子上油分叉,然后染上五颜六色,这位就是,橙色的胡子,配上他的棕发显得很怪异。

顿!尘土飞扬。

两排剥皮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盾缘触地,长剑在手,将这一小伙人包围了起来。

潘托斯人的两个无垢者卫兵立刻举盾挺矛,保护自己的主人。

“这不是我的囚犯吗?”我自卫士中出现,翠裙摇荡,“我以为你们趁机跑回了家,怎么,给潘托斯人当苦工啦?”

“你的囚犯?”潘托斯人汗水自额头滴落,“这位,这位来自七国的夫人,”他以为这些人马是我丈夫的?“我的船救了他们,他们欠我命债,那个,您要的话我就转给你。”

阿莎·格雷乔伊有一双长腿,个子高挑,如果在我前世至少是名模水准,此刻她咬牙切齿地盯着我,反倒是席恩松了一口气。

八成是我在船上时对他们还不赖,把我当成史塔克了。

“铁种,绝不为奴隶,葛雷乔伊家族永不俯首。”海怪之女宣告。

“是吗?”我倒是扬起了眉,“当初你父亲的派克城被七国大军围攻,你还死了一个哥哥,怎么他跪舔劳勃国王袍角的姿势会那么熟练?啊,我忘了,你家是因为坦格利安一泡龙焰喷死了赫伦堡的霍克家族,才被征服者默许上位的。”

“你!波顿家族的莱雅拉!”

“小海盗,”面对她的怒火,我反而露出了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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