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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废墟(离开君临之日)

红袍一如海上的风暴,他几乎看到了戴尔诅咒着这帮狮崽子,绝望地将剑挥出。

兰尼斯特的骑兵在席渥斯家的旗帜到达国王那里之前就截住了他们,戴佛斯爵士眼睁睁地看着,看着红底金狮子张牙舞爪,鲜血洒在了自家的洋葱黑船纹章上。

至少前久被他打了一巴掌的戴冯还在,他是侍奉梅丽珊卓的王家侍从,戴佛斯安慰自己,自己还有儿子呢。

可是洋葱骑士却生不起半分宽慰的兴头。

每一个儿子的剑都是他给的。

“接走国王,萨拉多。”爵士说道,声音依然平静,“至少带国王走。”

“你的国王只给你带来了死去的儿子,傻瓜。”

戴佛斯牢牢盯着自己的老朋友,远处战火纷飞,刻不容缓,“他们信仰七神、信仰红神,而对我来说,史坦尼斯一世就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用信任予我以荣宠。”

“好吧,”花哨的里斯海盗没再多说,“你们得加钱,如果马蹄碰到我,我就杀了你。”

【国王大道】

洛马斯爵士一直觉得,让自个儿妹妹嫁入拜拉席恩家族是一个好主意,后来真龙血脉殆尽,拜拉席恩称王,更证实了这一点。

纵然在后来,劳勃死后雄鹿家族两兄弟争位,红神信徒和佛罗伦风风光光,而伊斯蒙一家低调异常,可是天长日久,崛起的机会始终都有。

然而,现在他有些后悔了。

“洛马斯爵士,你和风暴地王领的人拖住他们,我们去营救国王!”亚赛尔说道,“光之王荣耀我等,骑兵随我来!”

在晚上分兵,还面对着河湾的三万大军,这是多么蠢的决定。

这帮佛罗伦如此投机,一见风向就从蓝礼的臣子摇身一变,到了史坦尼斯麾下,还皈依了拉赫洛,背叛自己的信仰,如今更是每天凑在国王面前阿谀奉承,因为其兵力和派头,过去伊斯蒙家族的洛马斯一直忍气吞声。

一些平民把自己一帮人称为王党,把佛罗伦和其他改信拉赫洛的臣子称为后党,洛马斯好奇的是,这个“后党”里的“后”字儿,到底是指佛罗伦家的赛丽丝王后,还是那个红袍女巫?

无论怎样,他现在无法再忍耐下去了!

这个亚赛尔爵士口口声声,说什么为了国王,什么为了光之王,洛马斯前所未有地痛恨佛罗伦这一家子招风耳狐狸!

“你这是见势头不对,想跑!”风暴地的老汉吼道,他拔出长剑,趁着更年轻的亚赛尔措不及防,搭上他的脖颈,“国王身边有两万人,轮不到你!梅斗家的埃洛尔大人,命令长枪手殿后,弩手掩护,全军缓缓后退,退向御林,一定要把阵型稳住。”

“我是国王任命的司令,你——”

“蠢货,对面早有准备,他们的骑兵排在阵前,就等着追杀,想让我殿后送死?做梦!”

“国王处于危险之中!我要砍了你的脑袋!伊斯蒙乌龟,我要杀了你全家!”

“你杀呀,国王恰好是我外甥,”洛马斯爵士不为所动,“我们必须保存实力,有序撤退!命令你的河湾军队,亚赛尔爵士,或者这位埃洛尔大人,回头在王座之前,你大可污蔑于我。”

嘟——嘟——嘟——

河湾军队的火把在挪动,他们即将展开攻击。

“快!立刻!”

人家会让你有分兵阻拦和救史坦尼斯的时间?哪怕是风暴王杜伦都没这个体面!经历过“簒夺者之战”的洛马斯爵士,感觉自己关节因为兴奋而隐隐作痛。

噗!

洛马斯的下巴突然被人摁住,他感觉一阵剧痛,然后,眼前陷入了一片黑暗。

洛马斯爵士没放下面甲,一把匕首自下颚插入了他的脑腔,他的手无力落下,长剑拍在了亚赛尔肩头,吓得亚赛尔·佛罗伦一个激灵。

“这老头解决了,爵爷。”

亚赛尔呆了好一会,经过人说明情况之后,才反应过来,他四望了一眼,理所当然地,自己的卫兵可多,风暴地的老家伙毫无机会。

“好,好,”亚赛尔后怕地起伏着胸口,“很好,一百枚金龙,回去给你,召集骑兵,我们出发,留下王领和风暴地的军队殿后,至于这个洛马斯,就说他投靠了对面,意图行刺长官,埃洛尔大人,你说呢?”

梅斗家族的埃洛尔伯爵时年二十,嫩脸上一片苍白,毫无反应。

亚赛尔爵士不再理会他,毕竟梅斗家族也是河湾地出身,他们向来一致。

【大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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