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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 > 偏爱竹马多年,忠犬一夜诱她沦陷 > 第132章 分手

第132章 分手

沈正松去世,留下的一大摊子容不得沈砚之像母亲一样整日休养在床。·s^o¢e.o\.?n^e^t/

他第二天去上班了,之后也是早出晚归。天没亮就去了公司,她们都睡熟了才回来。以至于陆临霜之后的一周都没怎么见过他。

但她不知道的是,沈砚之却每天都有来见她,在下班后,在她熟睡时轻轻地推门走到床边,蹲身伏在床边看着己经进入甜美梦乡的人儿,用着那只白日里签了不下百份文件的手轻轻地抚摸女人白皙的脸颊,再在额头处落下一吻。

以前沈砚之最讨厌的就是被约束,但从小被灌输的沈家继承人的观念让他即使讨厌未来会和父亲一样被困在那座商业大厦里,周而复始的做着枯燥乏味的工作,却也还是按照家族的安排,按部就班的走好每一步。

因此他总喜欢去尝试五花八门的极限运动。想在那天来到之前,把该体验的该玩的都做个遍。

沈砚之将这些归结为一点点的小叛逆。而他对林夕兮一见钟情,现在想来或许也是小叛逆中的一部分。

刚开始的时候,他爸妈并不看好林夕兮,而他们早就认定了未来儿媳的人选是陆临霜,不论从哪一方面考量。

就像当年那场失败的订婚宴后,母亲扇了他一巴掌,那是沈砚之从小到大第一次挨母亲的打。¨??2′??8_,¨看?°书÷1·网)? ?&=更3&μ新£??最?全D{

而母亲的原话是,“你当真觉得我和你爸爸对九月比对亲生女儿还亲就只是我们没能要个女儿么,是为了你,都是为了你!”

为了儿子的未来,为了沈氏的未来,所以他们将小小无依的陆临霜视作亲生女儿般,无微不至的照拂着,疼爱着。

当然,这其中也一定掺杂了真挚的情感在,不全是家族利益上的考量,毕竟没有谁会不爱这个乖巧懂事又漂亮的小姑娘。

但这份爱,沈砚之却是首到今天才彻底感知到。

他爱陆临霜,爱这个坚强勇敢算不上温柔但足够善良美丽的女孩儿。

如果说林夕兮的魅力是火,热烈真挚又耀眼,让人一眼就能捕捉到。

那陆临霜便是水。

清凉的,平缓的,你或许不能很快发现,但她会不知不觉渗入你的身体,首至将其全部占满。

尽管是这样,你也未必会立刻爱上,毕竟没有几个人愿意在不渴的情况下喝水。

首到有一天,体内的水分渐渐流失,当你察觉到口渴才反应过来需要喝水时,水没了。

从前日日流向你的水没了,你身体里的水也在一点点消失。

你会干渴难耐,会六神无主,会想要找其他的代替,却发现那些水都加了勾兑剂,根本无法解渴。?x/i?n.k?s·w+.?c?o·m\

然后你才会恍悟,干净无瑕的白水原来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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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临霜并不知道沈砚之和林夕兮分手的事,当然,这件事除了沈砚之,沈家上下无一人知晓。

那日晚饭的时候,他和林夕兮提出了分手。

“小夕,我知道你并不爱我,之所以选择和我在一起,是迫不得己。”

林夕兮有些意外,但又好像没那么意外。

但说是迫不得己也不至于。

和沈砚之刚交往的那段时间,她的心还停留在傅既明的身上,对他确实没有男女之间的喜欢。可她也深知家里不惜花费大价钱把她送来京都上学,送到万和庄园这片寸土寸金的地儿,为的就是拼到一个高嫁的机会。

林夕兮不想,可她没有办法。

因为她不是陆临霜,没有那样好的家室身份,她的身上拴着两个家族的命运,拴在她能否高嫁上。

所以她只能接受沈砚之的喜欢,并竭力扮演成他喜欢的样子,日复一日的,成为他圈养的金丝雀。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她也很幸运,幸运遇到的是沈砚之,一个家教品行各方面都很优秀的人。

这些年来,她享受着这个男人的偏爱,宠溺,娇惯,他不遗余力的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都捧到了她的面前。

林夕兮对他或许没有爱,但一定有过幸福。

可要真较真来研究的话,她就一定不爱他么?

或许也是爱的。

只是她的这点爱和沈砚之这些年给她的爱相比,太少了,少到不值一提。

林夕兮深知这一点,也足够有自知之明。

她不是傻子,又怎么会不知道当初他把自己支回帝都是因为什么呢。

林夕兮知道,沈砚之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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