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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小章

都没有明说。

既然都选择离婚了,往后还要再带一个先天不足的孩子在身边吗?

结束时这个局面似乎也是情理之中,十分合理。

此时乔沅已经到了八岁,法律上可以自主选择监护人的年纪。选择权于是公平地落在了乔沅头上。

说到底,生孩子到底是一件自私还是无私性质的事呢?

没有答案。很显然这些年是妈妈照顾乔沅更多。最后,年幼的乔沅选择了妈妈。

当时的乔沅妈妈看起来对这个决策没有异议。她神色安静地,仿佛已经有所预料。

……

“不怪妈妈。”

后来的小乔沅在面临铺天盖地的相关问询和心理干预时,他只是不断重复着一句话。

不断不断地重复。

妈妈也是人。要允许她有讨厌和憎恨自己孩子的权利。

当不可预测的灾祸降临时,一切都已无法转圜,人们就会下意识愤怒与怨怼,随便痛骂过去或自己,寻找一个泄愤的出口。

整件事情中,唯独待在病床上的那个被忽略了。

为什么?

生病了,所以没办法吗。其实办法还是有的,要是他当初在手术台上死掉就好了。

这样妈妈就不会痛苦成这样了。

也不连累别人,自己撑不过去,走得一干二净。这个先天孱弱的孩子死了不是谁需要负的责任,没有谁错了,他就是自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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