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小臭啊,咱们这次是去漠城?”
“那地方,不是远在边外吗。”
“真是邪性啊。”
接到命令的探察部队马上整理起了行装,临行前,还去食堂吃了顿午饭。
几人围坐在桌上,七嘴八舌的讨论着这次任务。以往他们任务大多数都是在军方交界处,这是破天荒的一次。
任务目的地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大漠风沙,漠城更是在历代守城军官里嘴里是个苦寒之地。
堂堂高官竟无用武之地,天天在沙漠里杀蜥蜴。
“是啊,而且我听说濯烛大人叛变了我们巨鹰,濯烛要拥立新的漠城城主。”
坐在小臭对面的一个平头士兵吃着大白馒头,嚼的嘴里鼓鼓囔囔,脸上写满了不服。
“漠城那地方能有多大出息?”
“比不上咱们鹰都半根汗毛。”
年长的士兵夹了块青菜放进平头士兵的饭碗中,他语重心长。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这次前去是查探濯烛大人所投靠的那个人实力究竟如何。”
“倘若要真是个不好惹的,咱们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警惕些吧。”
一语成谶。
唐琛领队这次是给他们分发的武器,精良程度比以往更甚,是巨鹰组织前线士兵所使用的最先进的一批装备。
这足以说明这次任务,不像士兵之前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我滴个乖乖,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好看……是真好看……。”
几个人打量着装有夜视仪的钢盔,漂亮的黑色漆底,头盔侧面上有着一个精良小巧的温度探查器。
就连枪支也是用星币力量加持过的,这种级别的待遇,哪怕是前线的士兵也够不着,只有几位大人的亲兵才有这配置。
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这么豪放的手笔,无疑在传达一个信息。要知道死刑犯临刑前还能吃顿好的呢,如果对方不是极其危险的人物,他们一支小小的探察队也用不上这么好。
“大家伙别愁了,还没有出发,就在这里杞人忧天!”
“哪有半点巨鹰士兵的样子!”
唐琛坐在装甲车里驯话,他们走的军事捷径通道,可以一直到漠城边境。
但在那之后就要钻进野林子,里面有不少异变的怪物,不比鹰都的平静和繁荣。
因此鹰之首还额外调了一支护卫队过来,鹰之首自然不是担心这支探查小队的生死。
他要的是探查小队得到的消息能够万无一失的,从漠城送回来。
进到密林深处,众人都警惕起来。
不是防人,也要防着这些吃人的怪物。
一路颠簸过后,终于到了这片与荒漠接壤的边境,林地有沙化的迹象,不是很严重。
……
丛林里悉悉嗦嗦的声音,自然瞒不过猎人的耳朵。
他们是流浪在外的赏金猎人,有些异变怪物的皮毛和坚硬的皮肤五彩斑斓,制成装饰品深受富人们的喜欢。
将怪物猎杀放倒,剥皮售卖身上的皮肤、骨制品和角制品,能够赚取一笔不菲的收益。
所以这密林子里面常年有流浪猎人猎杀怪物,但正儿八经的赏金猎人协会是瞧不上这些不入门的勾当,他们时常是接人委托,拿去雇主给的报酬金。
不屑于当商人敲着算盘,计较着每一天的收入。
林均上位后,一贯在漠城里面只手遮天的金家先俯首称臣,随后紧接着石家的公子也入了牢狱,甚至连家传宝的神剑都丢了。
气的石老爷子几天没下床,差点一命呜呼,就此西去。
等稍稍喘过来会儿气,就立马去觐见林均赔礼道歉,当然老爷子是只字不敢提那柄玄黑色细剑的事。
石家和金家接连的动作导致与其他人不敢有什么言语,不过这暗地里的事情谁又说得清呢。
猎人协会态度也是模棱两可,毕竟现在鹰之眼,下落不明,也无人坐镇这偏远漠城。
一双眼睛透过缭乱的枯木盯着那成群结队的士兵,他也不敢靠得太近,对方人多势众,还装备精良。
只能远远的跟着,这片林子他来过不少次,所以驾轻就熟,毫无头绪的巨鹰探察小队也一直没有发现他。
流浪猎人虽说是单打独斗,但也有个零散的组织统领着他们,是个很会做生意的女人,也能够处理好他们手上的黑货,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