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应该正是他需要的,她以前没有这眼力见,现在眼神超好,别人的表情基本难逃她的眼睛。
聚福楼的掌柜因为明天要承办酒席,正缺这么个稀罕物呢,自是想着一定拿下的,就算不赶上需要,这雄鹿也是值钱的,那些富贵人家的男人,最喜欢雄鹿血了……
他仔细地看了这雄鹿,虽说腿伤了,但好好养着,活些日子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知道了林妙是这鹿的主人,就说道:“这位夫人,咱们借一步说话吧。”
林妙点点头,请徐清松帮忙看着点鹿,徐清松点头让她放心,林妙就跟着掌柜进了聚福楼里。
两人一顿讨价还价,最后180两成交。林妙特意让掌柜给她准备了几个一两的,和几个碎银子,并一贯铜板。
其实像这种野生的雄鹿,要是一点伤没有,到大城市,能值个300-500两的,那些贵人不是喜欢鹿血的那个什么功能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用,但是,小县城,再想卖高点,也是难的,这掌柜倒也没有太压价。
这一番谈下来,让林妙有了新想法。
她请徐清松就在这酒楼吃了顿好的,花了1两银。
徐清松虽说家境还算好,但也没在这么大的酒楼吃过饭。
他一看林妙要了两荤两素4个菜,急忙说:“王婶子,够了够了,可吃不了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