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模糊着实不好看。不如增加一条,犯极重之罪时,家属没有处理尸体之权。此人被正刑之后,尸体必须交给医学院,以供医学生进行解剖。”
这个观点,角度实在刁钻,群臣听了都很迷惑。
而且大部分官员,也对医生解剖尸体无法理解,认为那是对尸体的极大不尊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