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他们家庭成员众多,少那么一两个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二来也就是,它们的块头算是达标了。搞定一两只,足够他们这几个人一两个星期的消耗。无形中就省去了不少麻烦。
说真的,他可不想把打猎当成是日常。这事情偶尔做做还行,天天做,真的是会让人厌烦的。
可以说,他是打定了主意的要搞几个大家伙。而眼下,他所面临的问题则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谁当做是自己的目标。
远处的那群野牛就很不错。尤其是那个牛角,相当的壮观。这回去处理处理的,大概还能当做是个装饰品,送给维瑟米尔这个主人家作礼物。
而要说装饰品的话,那些大角鹿也是完全可以的。
如果自己记得没错的话,那群大角鹿好像叫做爱尔兰大角鹿或者巨大角鹿,那个角他近距离观测过,的确算得上是壮观。
当然,要是不想费事的话。近距离的这群野马也可以,只要从山坡上下去,开上五百米左右。卢修就有八成的把握,在一百米开外的用弓箭放死一个。
此刻的他大概是底气豪横了,有了一种关二爷的感觉,那就是看尔等皆是插标卖首之辈。
但问题是,他有些些微的选择困难症。在关键的时候还好,局势会逼迫他做出最直接的选择。但像是这种无关紧要,但有时候又显得挺关键的,比如说吃的问题上,他就会有些难免犹豫的,拿不定主意来。
这个时候,小丫片子也是顺着装甲板里打开的天窗爬了上来。而往远处的那些个动物族群一眺望,她立刻就指着老远的一个,嚷嚷了起来。
“就那个,就那个。我们去打那个家伙吧。它看起来就一定很好吃?”
“哪个啊?”
用手在眼睛上搭了个门檐的,卢修也是往她指的那个方向张望过去。
但一大片区域里全是各种动物,细数不下五六种的,他还真分辨不出来这小丫头说的是哪一个。
“就那个,个子高高的,一伸头就能啃到树的那个?哎,怎么说呢,看起来就跟个没长角的犀牛一样,就是个子比犀牛高多了的那个家伙。”
这小丫头说话倒是透着股聪明劲,明明也就是个六七岁的年纪,居然还能知道拿犀牛出来当个类比的对象。此外,她的眼神也着实是够可以的。
卢修保守估计,她所指的那个家伙距离他们最少五公里。
五公里之外,那玩意看在普通人的眼中估计也就和蚂蚁差不多。而这丫头居然还能看清楚它的长相,并且还分辨出它就跟个没角的犀牛一样,那这份眼力可真不是盖的。
就跟她那有些离谱的大胃口一样,卢修怀疑这丫头身上也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过,这是人家的私事,他也不好过分的探究。所以也就是在远远的打量了一番之后,他抬手一巴掌的,就是盖在了这个小丫头片子的脑袋瓜上。